过去的一年,江西消防部门举措得力,敢打硬仗,经受住了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保持了全省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进一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能力,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比较安全的消防环境。
据介绍,2004年,全省共发生火灾6514起,死亡42人,伤67人,直接财产损失3369.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8.9%,死亡人数下降23.6%,伤人下降8.2%,损失上升13.7%。一年来,全省消防部队扑救火灾6204起,抢救遇险群众289人,抢救财产价值1.2亿元,有力地遏制了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江西省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城市社区和小城镇消防建设(2004-2006)三年规划》,全省加快了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04年,全省共有1个设区市城区、28个镇完成了消防规划,3个设区市城区完成了消防规划的修订,48个镇的消防规划已启动。全省新添置消防车62辆,动工兴建消防指挥中心3座,特勤消防站2个,新增消火栓1097个,建成合同制消防队11支,社区和乡镇农村消防自救点7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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