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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器灭火剂的互改问题值得商榷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01-26 14:38 出处:网络 作者:吴希晖 刘增芹 刘东风编辑:@iCMS
摘 要:干粉灭火器灭火剂的互改现象在市场上已有使用,从经济角度上讲,这种作法可以考虑,从技术上也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厂方、消费者及行政监管方正确认识和合理解决。本文就此对灭火剂互改的

摘 要:干粉灭火器灭火剂的互改现象在市场上已有使用,从经济角度上讲,这种作法可以考虑,从技术上也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厂方、消费者及行政监管方正确认识和合理解决。本文就此对灭火剂互改的技术性等问题发表个人观点,以期共同探讨。


关键词:消防 灭火器 灭火剂


ABC类干粉灭火器是目前最为常用的一种灭火器,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十分普遍。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很多企业单位在应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的固体可燃物场所配置了BC类干粉灭火器,形成了新的隐患问题。在消防监督部门的隐患整改执法要求下,部分企业为了节省经费,采取更换灭火剂的方法将原BC类干粉灭火器维修更换为ABC类灭火器,笔者认为此种做法值得商榷。


1、从理论上分析,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行的。


在《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压式和贮气瓶式)技术标准中,未就碳酸氢钠(BC类)干粉灭火器与磷酸铵盐(ABC类)干粉灭火器做出区别性技术要求,特别是在灭火器的机械强度、抗腐蚀性能、结构要求等物理条件上没有不同限制要求。从"标准"对碳酸氢钠与磷酸铵盐两种灭火剂要求的物化性能对比来看(见下表),两者的含水率、斥水性、针入度等相近,结块趋势相同;两者虽具有酸碱性,但因含水量少且均为弱酸碱性,所以对钢质筒体的腐蚀能力极弱,实际影响很小。据笔者的市场调查研究表明,在实践生产中,大多数生产厂家(特别是现在的厂家)生产相同规格碳酸氢钠(BC类)干粉灭火器与磷酸铵盐(ABC类)干粉灭火器时均使用了相同规格的灭火器筒体及配件,因此实际上从技术角度上讲,表明两种相同规格灭火器可以互换灭火剂。

碳酸氢钠与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技术要求及物化性能对比表


含水率(%)斥水性针入度(㎜)松密度(g/cm3)酸碱性


碳酸氢钠 ≤0.20 ≤5≥16.0 ≥0.85 弱碱


磷酸铵盐≤0.20 ≤10 ≥16.0 ≥0.80 弱酸

2、部分老厂生产的老型灭火器或不同规格灭火器(BC类)更换为磷酸铵盐干粉时需慎重。


碳酸氢钠与磷酸铵盐两种干粉的松密度不同,相差约0.4 dm3 /㎏(0.4L/㎏),常用的5㎏灭火器的磷酸铵盐灭火剂体积比碳酸氢钠约大2 dm3。我国原先主要生产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一些老型灭火器筒体容积较小,更换为磷酸铵盐灭火剂时,将不能容下相同规格数量的灭火剂。特别是不同规格的灭火器更是如此。


此外,即使容积可以满足灭火剂要求,但由于磷酸铵盐干粉占用更多的空间,减少了驱动气体的可用空间(贮气瓶式除外),仍充入相应标准压力的氮气,则气体总量减少,这将直接影响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和喷射剩余率,特别是一些老厂的BC类干粉灭火器筒,这种问题可能更为突出。


如为减少因淘汰BC类干粉灭火器所造成的浪费,重复利用其筒体,从经济角度上讲,也应当予以认可,但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干粉与驱动气体的所占容积。但是如此一来,灭火器的重量、灭火级别等重要技术参数都将发生变化,必须经过严格的试验测试重新确定灭火器的性能规格。这些工作绝非一般灭火器维修企业技术力量所能达到的,因此,这类更换不宜冒然进行,除非得到原生产厂家的明确技术许可和指导。


3、维修更换灭火剂后,造成筒体标识混乱是制约这一实践探索的严重障碍。


目前市场上有一些灭火器经维修企业在有关技术支持下,对BC类灭火器进行了ABC类灭火剂更换尝试,但却存在着标识混乱、错误或不全的现象,给灭火器的正确配置和使用造成极大影响。有的维修企业只用一条标注"ABC类干粉灭火器"的纸条覆盖在原"BC类干粉灭火器"名称上,其它标识一点没变,明显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令消防监督人员也搞不清这到底是何种灭火器。也有的企业对灭火器标识完全进行了履盖更换,甚至将本应永久性保存的水压试验压力值、生产日期等标识也进行了重新标注(甚至不标或乱标),完全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更多的企业是标识错误,特别是灭火器的重量、灭火级别等重要参数标注不正确,为其日后的安全有效使用埋下了隐患。


总而言之,干粉灭火器更换灭火剂种类的作法在理论上一般是可行的,但具体实施起来问题较多,笔者认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发布相关文件,对各厂家不同型号的灭火器是否可改变灭火剂种类进行明确要求,加强指导,统一管理,以确保这项探索工作的科学合法。

附表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与类型规格编码表


灭火器类型 灭火器型号规格与编码 灭火剂充装量 灭火级别


L Kg A类 B类


干粉 MF1、MFZ1― 1― 2B


(碳酸氢钠)MF2、MFZ2 ― 2 ― 3B


MF3、MFZ3 ― 3 ― 5B


MF4、MFZ4 ― 4 ― 9B


MF5、MFZ5― 5―14B


MF6、MFZ6 ― 6― 14B


MF8、MFZ8 ― 8 ― 22B


MF10、MFZ10― 10 ― 22B


干粉 MFL1、MFZL1 ― 1 1A2B


(磷酸铵盐) MFL2、MFZL2 ― 2 1A 3B


MFL3、MFZL3 ― 3 2A 5B


MFL4、MFZL4 ― 42A 9B


MFL5、MFZL5 ― 5 3A 14B


MFL6、MFZL6 ― 6 3A 14B


MFL8、MFZL8 ― 8 4A 22B


MFL10、MFZL10 ― 10 6A 22B

参考文献:


[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97年修订版)


[2] 全国消防标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编.《消防标准技术标准汇编》.中国标准出版社


[3] 公安部消防局编.《防火手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4]《化工产品手册》.化工工业出版社


作者简介:


1、吴希晖,1998年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系,中国科技大学国家重点火灾实验室安全控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现任河北省消防总队防火部防火检查助理工程师,技术12级,武警上尉。(邮编050081,联系电话:0311-3632119-5705)


2、刘增芹,1998年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系,现任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工集团科研所实验员,助理工程师。(邮编050000,联系电话:0311-7750066)


3、刘东风,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邮编061000,联系电话:0317-3037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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