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重新核定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公消评[2004]179号
各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及申请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近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核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92号)的精神,针对我中心所开展的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我中心重新核定了收费项目和标准,现通知如下:
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收费项目包括:申请费、产品检测费、工厂审查费、批准与注册费、监督复查费、年金等。
1、申请费:是认证机构在受理申请人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时收取的费用。
收费标准:1)、境内:600元/单元
2)、境外:申请费:600元/单元
翻译费:1000元/单元(非中文资料)
有关单元划分标准参见3C认证规则附件1的相关规定。
2、产品检测费:是产品检测机构按照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
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的费用。
收费标准:由检验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
3、工厂审查费:是认证机构按照认证产品的工厂审查要求所进行的文件审查、现场审核和出具工厂审查报告的费用。
收费标准:每个审核员每个工作日3000元即3000元/人•日
说明:1)、审核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认证的申请人负担。
2)、工厂审核员人数、审查天数(工厂审查人·日数)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后,另行转发。目前仍按附件执行
4、批准与注册费:是认证机构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进行评定并颁发强制性认证证书时收取的费用。
收费标准:800元/单元
(与申请费的计收方式相同,按申请的单元数量计收)
无需进行工厂审查变更证书相关内容的,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标准为每张证书10元。
5、监督复查费:是认证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根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复查内容,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时收取的费用。
收费标准:1)不超过首次认证工厂审查费的25%(普通情况);
2)凡影响产品安全和EMC性能的变更,按新申请认证办理;
3)其它涉及认证产品扩展和变更的监督复查,即
产品的系列扩展以及名称、部件、商标、材料以
及加添软件等的变更的监督复查,按实际发生费
用收取。
6、年金:是认证机构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发放认证证书时,向获证企业收取的。
收费标准:
200元/证•年(证书数量不超过20张的(含20张));
150元/证•年(证书数量超过20张至50张的部分(含50张));
100元/证•年(证书数量超过50张的部分);
7、认证标志费:是认证标志制作和实施管理的费用。统一到国家认监委指定的CCC认证标志管理中心认购。
收费标准如下(仅供参考):
8mm标志:0.06元/枚
15mm标志:0.12元/枚
30mm标志:0.20元/枚
45mm标志:0.30元/枚
60mm标志:0.40元/枚
8、几种情况说明:
1)凡已通过认证的产品申请增型即同一单元产品增加新型号进行认证时,工厂审查按二个人日标准收取。申请费、批准与注册费及年金按上述标准计收。
2)申请增类即增加产品进行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与首次申请相同。
9、声明
本中心在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调整时,保留调整收费的权利,中心将及时向申请认证方通报费用变动情况。
此收费标准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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