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厦门支队制定出台了《二○○七年消防宣传工作意见》,根据《意见》,2007年,厦门支队消防宣传工作将围绕以宣传推动国发15号文件、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稳定火灾形势发挥积极作用。《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工作目标。
一、推动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机制上要有创新。要在继承和发扬以往好的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宣传内容,体现消防宣传教育的时代性和创造性。主动将消防工作融入政府宣传、社会宣传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动宣传、新闻、广电、劳动、教育、司法等部门和电信、石化、保险等部门和行业,将消防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群众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职业教育体系,纳入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范畴。推动保安公司将消防技能纳入培训范围,力争利用两年的时间,实现企事业单位、城镇、社区保安人员100%接受消防培训的目标。
二、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上要有新突破。根据总队关于在消防宣传“四进”活动的基础上增加“进家庭”的调整,将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延伸为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即消防宣传“进机关”。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互动,每月由支队组织市级政府机关开展一至二次机关消防活动日;各区大队每月组织区级政府机关开展一次机关消防活动日,以此推动市、区党政机关、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系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推动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年内将召开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工作表彰大会。
三、在消防宣传出精品打品牌上要有新亮点。今年消防宣传工作报道争取上大报、上头版、上头条、上精品栏目,抢制高点。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人员,向部局与中央媒体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及国家主流媒体、和总队与省新闻媒体开办的栏目投稿,争取稿件数量上有增加,稿件质量上有提升。抓好《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的新闻报道工作,争取上头版头条,在去年的基础上,力争保持上稿量全省第一、全国领先;密切《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和厦门广播电台我市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紧紧围绕支队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深入挖掘部队的先进群体、感人事迹,重点培育“中国骄傲”和“福建骄傲”,年内争取推出1-2个在全国消防部队有影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
四、改善和加强网络宣传信息报道的成绩要有新提高。要进一步加强总队内网和部局内网信息报道工作,各级要重视和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大队将信息报道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年内,总队信息报道机关每个部门要完成60篇,宣传中心完成400篇,每个大队完成96篇,力争消防信息报道保持在全省前列。上半年要对厦门消防网(外网)进行改善,把厦门消防网打造成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群众了解消防工作的窗口、消防部门服务群众和便民的窗口、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网上课堂。
五、发动消防志愿者服务消防宣传行动上要有新拓展。根据火灾形势和防火工作的重点,开展有针对性地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去年119消防宣传日,启动的“厦门市消防志愿者服务消防宣传行动启动仪式”的基础上,与团市委进一步完善活动计划、内容和形式,组织全市各行业的有志青年,成立覆盖城乡的消防志愿大军;暑假期间,联合团市委、教育局,开展一次大、中学生消防志愿者服务行动。
六、创建消防安全示范乡村和示范社区面要有拓宽。结合厦门的实际,上半年,各区要开展“双示范”试点。6月份召开全市消防安全示范乡村和示范社区现场会,下半年组织机关部门进行考评,年底迎接省里考评,并报送省级双示范点工作,争取119期间召开消防安全示范乡村和示范社区表彰会议,以此推动社会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七、加大消防“三基”建设的宣传力度要增强。完善支队宣传教育中心建设,理顺工作关系,统筹协调中心宣传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心人员、装备等资源的最大效能。加强宣传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和落实新闻发布制度、业务培训制度、随警作战制度、奖励激励制度。上半年要完成基层一线特别是中队按照要求配备影视等宣传装备,确保大队、中队能切实开展各类宣传工作。支队建立消防宣传档案库,大队建立宣传资料专柜,其归档、管理情况纳入消防宣传考评内容。大队、中队分别配齐数码摄像、照相器材。宣传装备器材纳入消防部队器材装备配备标准。宣传经费预算单列,不少于支队和大队业务经费的5%;上半年购买消防演示车,填补省内空白,力争今年支队宣传教育的装备达到全国“三基”建设标准。
八、要在消防宣传阵地建设上有新气象。充分利用营区地处人流密集地的优势,在机关、大、中队营区开辟户外消防宣传三翻栏,持续滚动播出消防常识和消防公益广告;要继续以消防教育馆为平台,切实发挥消防教育馆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年内要加强市防灾科技教育馆建设,把防灾教育馆建设成为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服务社会大众的参与式、体验式、功能完善、国内一流的科普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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