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关于开展2014年第三期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我市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在2015年底前尽快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持有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需求,广东省新世纪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深圳培训处将于2014年4月17日开办2014第三期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班。如有需要选送人员报名参加培训的单位,请于2014年4月14日之前到所在各区(新区)的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报名或直接到广东省新世纪消防培训学校深圳培训处报名(培训处地址在龙华新区观澜观光路大富工业区安防学院)。
特此通知。
深圳市消防协会
2014年3月28日
(联系人:深圳消防协会:吴小姐,电话:83206187;深圳培训处:戴老师,电话:3686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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